第十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启动

2025.11.11 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在交大”再上新台阶,选树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典型,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现决定启动第十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具备较高学术素养与学术品质,在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学位期间取得较为突出的创新性学术成果。

3.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学习成绩良好,已修课程及已完成的培养过程考核均通过。具备优秀学术素养,无学术不端行为、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情况。

4. 已获得往届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及其提名奖的研究生,须凭新的代表性成果参评,已用于往届参评并获奖的科研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5. 近三届(含本年)在研究生期间已获得学校“文治新人”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学术之星”评选。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推荐名额及方法

各院系推荐名额依据全日制正常在校高年级博士生人数的1%比例确定(详见附件1)。推荐候选名单应经由院内初评确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请各院系及时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报,并开展审核与初评,择优推荐。

(二)材料提交

参评材料包括电子版材料(4项),纸质版申请材料(3项)(提交说明详见附件2)。

参评材料于11月14日(周五)下午17:00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sac@sjt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闵行校区学生中心A510。

评选组委会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材料;电子版申请、材料及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参评材料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2025年11月至12月进行(根据评审进度有所调整):

1、11月中上旬

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

2、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通讯评审与会评审议阶段

按“理科类”“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医学类”和“交叉类”等五个学科的若干组别进行匿名专家通讯评审后,由评选学术委员会现场会评推选出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

3、12月中下旬

终评答辩阶段

由评选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委团,组织现场答辩,综合考量申报材料情况,确定10名“学术之星”人选和“学术之星”提名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荣誉及奖励形式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其他事项

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可在答疑平台留言或与组委会以下人员联系:

聂老师:discordia@sjtu.edu.cn

李老师:sjtu-liyuanyuan@sjtu.edu.cn

答疑平台:https://www.kdocs.cn/l/csCtNRDuVe0G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sjtu.edu.cn/web/share/35dd8697e8f8ac15e7b6cd7488bf76d0?session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