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 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简章

2025.10.30 345

上海交通大学始创于1896年,是我国历史最悠久、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建立了完整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体系,拥有高质量的导师队伍、高水平的学科平台,目前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招收培养研究生。将秉承“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求创新”的优良传统,把学校建设成“综合性、创新型、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是一所由社会力量举办、省市共同建设、国家重点支持的高起点、小而精、创新型、国际化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学校以服务国家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加强基础研究、聚焦前沿交叉、突出工程技术,形成以理学、工学、信息、商科为主,兼具特色人文社科的学科体系。学校坚持志存高远、求真务实的培养理念,培养具有宽厚基础、创新能力、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2026年,上海交通大学和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为合作培养拔尖科技创新人才,继续共同实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一、招生专业与导师

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上海交通大学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

学生须提前联系导师,确认具体招生专业及名额。

二、招生规模、学习年限和学习形式

招生规模100人左右,每位导师招生名额为1-2人。

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三、选拔方式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以下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1.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国内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等与推免生相同,详见《上海交通大学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办法》

2.硕博连读。面向已按学科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的上海交通大学二年级、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考核”。面向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2.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 TOEFL iBT≥ 90分(不含家庭版托福);

3) IELTS ≥ 6.0分(不含IELTS Online);

4) 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2026年不举行学校层面的英语统一考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院系可以设置不低于上述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报名时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和其招生院系的英语水平条件。

3.通过“硕博连读”选拔方式报考的考生,除符合申请条件中1、2的要求外,须为上海交通大学在读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需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博士报考专业与硕士所学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专业领域。

4.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1、2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上海交通大学。

5.满足报考院系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程序、资格审核、考核及录取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sjtu.edu.cn/)报名,报名路径:研招网首页-网上报名-博士报名。学校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各院系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拟报考院系的招生办法公布为准。(https://yzb.sjtu.edu.cn/xxgs/zsbf)

报名时专项计划务必选择东方理工专项”。报考导师选择“一、招生专业与导师”中的东方理工“招生导师”。报名前须和导师沟通招生名额、专业及意向。

参加“申请-考核”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50元,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本科直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请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2.提交材料

1)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报考“东方理工专项”的考生须上传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提供的推荐信,其中一名推荐人须为考生硕士导师;所有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

4)身份证。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8)报考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申请材料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复试。

4.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届时请关注上海交大研招网及所报考学院网站中的相关内容)。

2)考核方式

所报考院系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在考核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查,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3)体检

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 拟录取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研究生院审核院系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后,分别于2026年1月底前和6月底前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博士生须全脱产学习,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上海交通大学。

拟录取考生于2026年秋季(9月)入学。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拟录取的考生按所报考的上海交通大学院系要求入学。

通过“申请-考核”录取的学生入学前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具体可咨询所报考院系或咨询东方理工研究生院。

六、学费与培养方式

1. 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制内,研究生均应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gk.sjtu.edu.cn,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查阅。

2. 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在读期间提供生活补助和助研津贴。

3. 培养方式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上海交通大学注册学籍,由双方联合培养,双导师指导,第一年在上海交通大学进行课程学习,自第二年起主要在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从事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工作。联合培养博士生完成两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期间的成果满足上海交通大学及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各招生院系的相关要求后,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毕业条件的颁发上海交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

邮箱:yzb-bs@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https://yzb.sjtu.edu.cn

2.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海江大道2911号

电话:(0574)8660 3288

邮箱:pg.admissions@eitech.edu.cn

官网:https://www.eitech.edu.cn/

招生咨询QQ群82344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