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与审核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并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学位论文评审
第三条 学位论文的评审、抽检及结果反馈均同以前,仍在线进行。研究生院将及时在研究生信息系统更新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学生可自行查询。盲审异议结果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所在院系。
第四条 拟于2020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论文送审时间为3月15日以后。
第三章 学位论文答辩
第五条 对尚未进行论文答辩,但已通过论文评审且符合答辩条件、拟申请在2020年3月授予学位的学生,采用视频方式进行论文答辩。院系确定答辩时间后,可在zoom.sjtu.edu.cn上申请ZOOM会议室;如需要,研究生院与网络中心协调解决。
第六条 视频答辩应全程录像备存。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会程序等均严格按照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答辩申请与审批采用线上形式,《通讯评议意见反馈表》、《学位申请表》等可使用电子签名或邮件审批。
第八条 答辩结果通过邮件投票表决,由答辩秘书将投票结果整理至表决票及答辩决议书等纸质材料上。答辩材料归档可先上传电子签名版,待疫情解除后进行相应纸质材料的补签名并提交归档。
第九条 拟于2020年6月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将视情况变化,在3月底确定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方案。
第四章 学位申请与归档
第十条 答辩通过并经导师同意后,学生应及时上传学位论文归档稿,并将学位申请表等全套学位申请材料整理成PDF文件提交至各学院教务管理部门,材料所需签字处可采用电子签名。
第十一条 答辩秘书应对归档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检查,指导学生完成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 疫情结束后学生应将规定的纸质材料原件补交至各学院教务管理部门。
第五章 学位授予与审核
第十三条 2020年3月学位授予及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为3月30日。
第十四条 各级学位委员会可采用视频会议进行学位审核,各级会议材料均采用电子版的形式,可邮件发至各位委员预审。
第十五条 各级学位委员会表决事项可用邮件投票,后续由学位秘书整理至纸质材料上。
第十六条 各学院学位委员会应在3月15日前完成学位审核及优博评选等工作,3月16日(周一)前将相关信息及材料提交所属学部。
第十七条 各学部学位委员会应在3月20日前完成学位审核和优博候选论文推荐等工作,3月23日(周一)前将相关信息及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