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修订)
为提升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推动研究生学术研究与国际前沿接轨,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并设立专项进行资助。经过前期项目投入与建设,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在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上已经形成较为广泛的参与意识,项目建设基本达到预设效果。为进一步强化院为实体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上的主导作用,今后研究生赴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将主要由学院与导师支持。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人文和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学校还将继续对人文和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出境参加A类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提供部分支持,并根据致远荣誉计划博士生相关培养办法与本办法资助审理标准,对致远荣誉计划博士生保留A类与B类会议资助。鉴此,学校对《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应为上海交通大学人文社科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荣誉计划博士生,包括国际研究生,但不包括参加国家公派项目正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
2. 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需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举行,申请者应获得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函,在境外会议举办地参会并在会议上进行口头报告;
3. 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与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工作相关,所提交会议论文为申请者学位论文工作相关成果;
4. 获得国际学术会议接收的论文需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作为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撰写,并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次;
5. 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
6. 申请者在读期间至多获得一次该项基金的资助;
7. 一位导师若推荐多名学生参加同一会议,原则上学校最多资助两人。
8.学生须于参会前发起资助申请。如获批资助,参会回国后进行资助报销。如发起资助申请时已结束参会,不符合资助规定,不予受理。
二、 资助标准
国际学术会议按其在相应学科的影响力分为A类会议(代表本学科领域最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B类会议(代表本学科较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C类会议(学术水平较高、周期性或系列性国际会议)。会议等级类别将由各学院认定并申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备案,并录入《上海交通大学各学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
学校根据申请者具备的条件和论文录用情况,择优分等级资助,C类会议目前停止资助。资助标准如下:
资助标准(元/人/次)
会议地点/会议类型 | A类 | B类(仅荣誉计划) |
亚洲地区 | 3000 | 2000 |
欧洲、澳洲 | 6000 | 4000 |
北美洲 | 8000 | 6000 |
南美、非洲 | 10000 | 8000 |
上述标准为资助上限,资助金额将不超过学生在外参加会议实际总费用。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1. 申请人应在会议举办前登录“我的数字交大”流程系统(http://my.sjtu.edu.cn),在线提交材料并完成申请;需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摘要接收函或参会正式邀请信函,电子邮件邀请信需由导师签字确认;
2)会议论文录用情况证明(论文首页或报告摘要、会议网址;申请者做口头报告的时间安排、详细会议日程,如尚未确定,可在申请报销经费时补充)。
2. 导师应对学生所提交材料、参会形式等进行审核,并就学生参会对其学术发展的作用等进行评价。如系统未正确导出导师信息,应由导师提供书面意见扫描后,由学生作为“其它材料”上传在线申请系统。
3. 学生所在学院(系)应对学生基本信息、申请材料、导师意见等进行审核、确认,并签署具体意见。
4. 学生所在学院(系)负责人应对学生所参加学术会议的水平进行评价,并签署对学生申请的意见。
5. 研究生院负责受理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申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资助人选及资助额度。
四、经费使用及管理
1. 资助经费仅可用以报销受资助学生出国参加国际会议相关的注册费、差旅费、签证费、公杂费、保险费等,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2. 资助申请获批的学生在参会回校后,应于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提交报销经费申请,同时提交《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口头报告PPT、因公出国(境)批件编号及会议获奖证明等材料。
3. 研究生院将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者将制作并发放报销经费单。受资助学生应通过“我的数字交大”“因公出国(境)报销”提交报销申请,并附报销经费单及相关票据到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
五、附则
1. 申请材料、总结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按学校学术诚信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涉事学生学校各类国际化项目的申请资格。
2. 本管理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资助政策与规定同时废止。
3. 本管理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